嫁给退伍糙汉周聿白
嫁给退伍糙汉周聿白
介绍人把周聿白的照片推过来的时候,我正在喝咖啡,差点没呛着。照片里的男人,寸头,肤色是那种长年累月晒出来的古铜色,穿着件洗得发白的旧罢恤,站在一片庄稼地前头,眼神直愣愣地盯着镜头,嘴角连个弧度都懒得扯。介绍人还在那头絮叨:“人实在,部队回来的,踏实,就是话少了点……”我心里直嘀咕,这哪是话少点,这分明是座移动的冰山嘛。
可我妈喜欢。她老人家掰着手指头数:退伍军人,纪律性强,身体好,人品有部队把关,家里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,根正苗红。我妈最后总结:“过日子,图的不就是个实在?那些油嘴滑舌的,靠不住。”得,我二十八了,在城里相亲相得心力交瘁,一咬牙,行,见就见吧。
第一次见面,约在镇上的茶馆。他比照片里还显高大,坐那儿像半截铁塔,把我对面那把小藤椅衬得可怜巴巴的。话是真少,我问一句,他答一句,绝不多说半个字。手指关节粗大,握着茶杯的样子,不像品茶,倒像在拧军用水壶的盖子。可奇怪的是,他给我倒水的时候,会下意识地把杯柄转到我顺手的方向;我说话的时候,他眼神定定地看着我,虽然没什么表情,但你能感觉到,他在听,每个字都听进去了。那份专注,是之前那些夸夸其谈的相亲对象身上没有的。
后来怎么就嫁了呢?我也说不太清。或许是有次我单位加班,深夜回家,发现他居然在我租住的老小区门口站着,手里拎着个保温桶。他说,听介绍人提过我胃不好,又常加班,他娘熬了小米粥,让他送来。递过来的时候,别开脸,硬邦邦说了句:“趁热。”路灯下,他耳朵尖有点红。那粥温热稠糯,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。那一刻,我心里某个地方,忽然就软塌塌地陷下去一块。
结婚后,日子和我想的不太一样。他确实“糙”,衣服就那么两套换来换去,胡子有时忙起来忘了刮,扎人。不懂什么浪漫,情人节我收到的一束焉头耷脑的菜花——是他觉得市场上玫瑰不实在,自己地里种的,顶花带露,说是能看还能吃。我哭笑不得。可家里坏了的水龙头、松动的门锁、我永远够不着的柜顶,再也没让我操过心。他手脚麻利,沉默着就把一切归置得妥妥当当。他的那份“责任感”,像他这个人一样,沉甸甸的,不声张,却无处不在。
有回我深夜发烧,浑身疼得没力气。他摸了下我额头,二话不说,用军大衣把我一裹,背起我就往医院走。凌晨的街道空无一人,他的背宽阔,稳当,脚步声在寂静里格外清晰。我趴在他肩上,听见他微微的喘息,额头上似乎有汗蹭到我脸颊。去医院的路不远,但那几分钟,我忽然觉得特别安心。好像天塌下来,也有这个肩膀先顶着。到了急诊,他跑前跑后,挂号、找医生、取药,动作快而有序,一点不见平时的木讷。护士都笑:“你爱人,当过兵吧?这利索劲儿。”
日子流水一样过。他包下了家里大部分粗活重活,闲不下来,又在后院整了片小菜园。每天清晨,我总看见他在园子里忙碌的背影,晨曦给他镀了层金边。我慢慢读懂了他的沉默。那不是空洞,而是一种厚重的踏实。他的爱,不在嘴上,在那碗永远温度刚好的热水里,在我晚归时永远亮着的那盏门灯里,在每一次我需要时,他沉默却及时伸出的手里。
如今,我也习惯了他的“糙”。习惯了他身上淡淡的皂角味和太阳晒过的味道,习惯了他把水果削好皮切成块直接塞我手里,习惯了他听我唠叨单位琐事时,虽然不插话却认真点头的样子。我甚至觉得,那种经过千锤百炼的“责任感”,才是生活最结实的底子。它不喧哗,不耀眼,却像老房子的承重墙,稳稳地撑起了我们整个平凡却温暖的日子。嫁给周聿白,像是喝一碗慢火熬的老汤,初品平淡,越品越觉得,里面藏的,都是扎实的滋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