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的补课英语老师》
《我的补课英语老师》
高二那年,我的英语成绩像坐了滑梯,哧溜一下就掉到了及格线边上。我妈急得直上火,托了好几层关系,终于请来了一位据说“很不一样”的补课老师。第一次见面,是在一个周六的下午,我家客厅。
门铃响的时候,我正心不在焉地翻着单词书。开门一看,外头站着个瘦高的男老师,戴副细边眼镜,手里没拎公文包,倒提着个装得鼓鼓囊囊的环保布袋。他冲我笑了笑,眼角皱纹堆起来,看着挺和气。“叫我老陈就行,”他一边换鞋一边说,声音不高,“咱们随便聊聊,别紧张。”
我心想,补课老师不都一个样嘛,上来先是一套真题测试,然后对着惨不忍睹的卷子痛心疾首,最后甩出一摞厚厚的语法讲义。可老陈不。他坐下后,从那个布袋里掏出来的,不是卷子,是一本边角都磨毛了的英文原版小说,封面上印着《To Kill a Mockingbird》。
“今天不讲课,”他把书往茶几上一放,“咱们就说说,你觉得学这劳什子英语,到底为了啥?”
我愣住了,支支吾吾说为了考试,为了高考。他点点头,又摇摇头。“也对,也不全对。考试是一道门,你得先想办法进去。但进去了之后呢?里头那么大一个世界,你不想看看吗?”他拍了拍那本小说,“比如这个,你直接读翻译,和试着去摸一摸原文的肌理,感觉是完全不同的。语言啊,它是活的,是别人怎么想事儿、怎么生活的‘证据’。”
这话听着新鲜。我之前的老师,恨不得把语言拆解成骨头和肌肉,一个个语法点往你脑子里钉。老陈却像在邀请我,去看一个活生生的、会呼吸的有机体。他管这个叫“语言的生命感”。这个词儿,我头一回听说。
他的课,确实“随便”得可以。有时半节课都在聊电影台词,为什么这里用“could”而不用“was able to”,语气里藏着多少欲言又止。有时又让我读一段新闻,然后问:“你觉着写这文章的人,他真正想说的是什么?他用的这几个形容词,屁股是坐在哪边的?”他总强调,别光盯着单词和句法,要看到背后的“意图”和“情绪”,这才是理解的关键。他说,这叫“穿透纸背的理解力”。
有一回,我对着一个复杂的长难句死活拆解不开,急得抓耳挠腮。老陈摆摆手,让我停下来。“你看这句子,像不像一棵树?”他在纸上画起来,“主干在这儿,这些分叉是修饰,那些叶子是细节。你先别管叶子,找到主干,这树就立住了。读文章也一样,先抓住作者的‘核心意图’,其他都是帮着这意图长得更丰满的。”他这么一比喻,我脑子里那团乱麻,好像真就理出了头绪。
跟着老陈学了小半年,我的成绩不知不觉稳在了班级前列。但我自己感觉变化最大的,倒不是分数。是有一天,我在网上无意间点开一段没有字幕的英语访谈,我竟然能津津有味地听下去,甚至能察觉出受访者某个地方用了幽默的反讽,而不仅仅是听懂字面意思。那一刻,我心里头亮了一下。我突然明白了老陈说的“语言的生命感”是什么意思——它不再是试卷上冷冰冰的选项,它成了我能感知到的,温度、色彩和态度。
老陈后来因为家里原因,不继续带我了。临走前,他又从那个百宝袋似的布袋里,掏出一本薄薄的英语诗集送给我。“有空翻翻,不为了考试。就当听听看,不同的灵魂,用另一种语言是怎么吟唱的。”我接过来,书不重,但感觉沉甸甸的。
如今,我已经不用再为英语考试发愁了。可偶尔遇到需要阅读英文材料,或者看一部原版电影时,我总会想起那个周六的下午,想起老陈布袋里的原版小说,想起他画的那些“语法树”。他好像没教我什么应试的“秘籍”,却悄悄给了我一把钥匙。这把钥匙,打开的不只是一门学科的高分大门,更像是在我面前,推开了一扇能望向更远地方的窗。窗外的风景,需要用一种“穿透纸背的理解力”去欣赏,而那种欣赏本身,就充满了鲜活的、动人的“语言的生命感”。这大概就是一位好老师,能留给学生最长久的东西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