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课后舔英语课代表的逼
今天这标题,可真够唬人的。别急,咱们先喝口水,慢慢聊。这其实是个误会,一个对于青春期、懵懂和语言的小故事。
那个午后与那个词
事情得从高一那会儿说起。英语课代表叫林薇,马尾辫,发音特标准,像磁带里放出来的。我呢,英语是软肋,看见那些弯弯绕绕的字母就头疼。那天放学,我被留下来订正试卷,教室里就剩我和她。
阳光斜斜地打在黑板上,粉笔灰在光柱里跳舞。我抓耳挠腮,对着一道完形填空束手无策。林薇走过来,手指点着那个空格:“这个,考的是固定搭配,‘be keen on’,意思是‘热衷于……’。你得多读,培养语感。”
“语感?”我嘟囔着,“这东西玄乎,怎么培养?”她笑了,露出一颗小小的虎牙:“就是多接触,让语言变成一种本能。比如,别光背单词,去‘体会’它。甚至有时候,得像……嗯,像品味一种很细微的味道那样。”
她用的是“品味”。可我当时脑子一抽,不知道哪根神经搭错了,或许是紧张,或许是那天的阳光太晃眼,我脑海里猛地蹦出一个更粗俗、更直接的动词——“舔”。这个词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,脸瞬间就烧了起来。我慌忙低下头,假装研究试卷。但那个荒谬的联想,却像颗种子,悄悄埋下了:学英语,难道真要像“舔”什么东西那样,去细细琢磨,去反复尝试,去贴近那种“质感”吗?
从那天起,“语言质感”这个词,在我心里有了别样的分量。它不再是老师嘴里抽象的概念。
笨办法与“口感”
我开始用我的笨办法。我找来褪色的英文电影,反复看,不看字幕,就去听那种节奏和语调。我读课文,不再默念,而是读出声,感受舌头在牙齿间的碰撞,气流从喉咙出来的方式。我甚至去模仿一些简单的发音,夸张地咧开嘴,拉长音,像个傻子。
这个过程,真的有点像在尝试一种陌生的食物。最初全是涩味和抗拒,但慢慢地,好像能尝出一点别的。比如,“谤颈惫别谤”这个词,滚过舌尖,真有那么点流动的感觉;“飞丑颈蝉辫别谤”读轻些,气息从齿缝挤出,好像真的在说悄悄话。这大概就是林薇说的“品味”,或者说,是我自己那个粗俗比喻里暗含的“贴近”。我在试图贴近这门语言的内在肌理。
当然,进步慢得像蜗牛。月考成绩出来,分数涨得不多。但我发现,听到一句英语,我不再是急吼吼地在心里翻译成中文,而是能模糊地抓住它整体的“样子”和“感觉”了。这感觉挺奇妙的。
有一次小组对话练习,我和林薇分到一组。讨论到“童年记忆”时,我磕磕绊绊,但下意识地冒出一句:“It felt like... like a warm, fuzzy blanket.”(那感觉就像……一条温暖、毛茸茸的毯子。)说完我自己都愣了,这比喻不是我背的,它就这么冒出来了。林薇眼睛亮了一下,点点头:“嗯,很地道的表达。”那一刻,我心里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,大概就叫“习得体验”吧。不是学来的,是自己在泥里滚过,才摸到的一点门道。
所以你看,开头那个吓人的标题,拆解开来,不过是一个男孩在学语言的笨拙道路上,一次尴尬的联想,和一场漫长的、试图去“贴近”和“品味”的尝试。它不雅,却真实。学习,尤其是学一门活的语言,有时候就得放下身段,去“舔”一舔它的滋味,感受它的纹理,哪怕最初的味道古怪无比。这条路没有捷径,就是一遍遍的重复,一次次的出错,直到某天,它终于开始在你的世界里,有了温度和形状。
后来,我的英语也没变成多好,但至少不怕了。我和林薇也依然是普通的同学。只是偶尔在校园里碰到,点点头。那个午后教室里荒唐的联想,早已褪色成一个模糊的、略带自嘲的印记。但它提醒我,有些东西,你光是远远看着、记着不行,得凑近了,亲自去试过那滋味,才算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