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拍 一区
偷拍 一区
老张最近换了部新手机,摄像头像素高得吓人。那天在公园,他看见一只从没见过的鸟,赶紧举起手机。镜头拉近,对准树枝,咔嚓。拍完低头看照片,心里却咯噔一下——镜头边缘,恰好框进了不远处长椅上的一对情侣,两人正依偎着说悄悄话。虽然只是背影,模糊得很,但老张还是手忙脚乱地把照片删了。他嘀咕着:“这算不算……偷拍啊?”
心里那点不自在,半天没散。我们好像都习惯了镜头无处不在。吃饭前,得先让手机“吃”;街上有点新鲜事,第一反应是掏手机,而不是用眼睛看。镜头成了我们看世界的另一只眼睛,甚至有时候,是唯一愿意睁开的眼睛。可这只眼睛,边界在哪里?
法律上有个词儿,叫“合理隐私期待”。大白话说,就是你在一个自己觉得私密的地方,比如自己家、试衣间、酒店房间,你有权期待不被外人窥视。这些地方,是绝对的“禁区”。可一旦走出门,到了所谓的“公共一区”——街道、商场、公园、餐厅大堂,事情就变得有点复杂。你觉得你是路人甲,在公共场合,被拍进别人的背景里,似乎只能自认倒霉?
话可不能这么说。公共场合,不等于放弃所有隐私。这里的关键,是“意图”和“用途”。像老张那样,无意中拍到了别人,立刻删除,这叫无心之失。可要是举着手机,专门追着某个陌生人拍脸、拍身材、拍穿着,或者拍了之后拿去商用、嘲笑、甚至骚扰,那性质就全变了。你的镜头,就从记录生活的工具,变成了侵犯他人的武器。
我有个朋友是做街拍摄影的,他跟我聊过他们的“行规”:如果照片里的人是绝对的主体、焦点,尤其是面部清晰可辨的,他们一定会上前征得对方同意。如果对方不愿意,当场就删。这是对陌生人最基本的尊重。他说,好的街拍,拍的是氛围、是光影、是故事,而不是某个人的隐私特写。那种充满冒犯感的“捕捉”,他们圈子里的人也瞧不上。
所以说啊,咱们手里的摄像头,还真得有个“心理开关”。这个开关,就叫“分寸感”。拍风景、拍建筑、拍事件,大大方方。可一旦镜头要转向一个具体的、不知情的陌生人时,这个开关就得跳一下,提醒自己:我是不是越界了?对方会怎么想?
再往深里想,这种“分寸感”,其实不只是在保护别人,也是在保护我们自己。今天你觉得随意拍别人没关系,明天就可能成为别人镜头里那个浑身不自在的主角。谁愿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成为别人相册里的一个“素材”,甚至是一个“话题”呢?这种相互的谨慎,才能让公共空间变得更松弛,让我们都能安心地走在阳光下,而不是总感觉暗处有眼睛。
回到老张的故事。他后来跟我聊起这事儿,说删掉照片后,心里反而踏实了。他想看的是鸟,不是人。守住镜头的那条线,拍下的风景,看着才真正舒心。这大概就是那句老话吧:心里亮堂,拍出来的世界,才干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