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倪祥玉

发布时间:2026-01-01 01:02:15 来源:原创内容

审理倪祥玉

这案子,说来话长。倪祥玉这个名字,在咱们这小地方,前些年可是响当当的。谁提起他不竖个大拇指?公司家,慈善家,头上光环多得晃眼。可谁能想到呢,有一天他会坐在被告席上,接受法律的审视。法庭里挤满了人,有好奇的,有愤慨的,也有当年受过他恩惠、如今一脸茫然的。空气绷得紧紧的,仿佛一点火星就能炸开。

公诉人念起诉书的声音,平稳却有力,一字一句砸在安静的大厅里。罪名不少,核心绕不开“权力寻租”这四个字。说白了,就是把他手里的那点影响力,当成了生意来做。检方指控,倪祥玉利用自己多年经营的人脉和声望,在一些项目审批、土地划拨上“打招呼”、“递条子”,为某些公司大开方便之门,自己则从中收取巨额好处。证据一摞一摞地摆上来,有银行的流水,有中间人的证词,还有那些看似合规、实则经不起推敲的审批文件副本。

倪祥玉听着,脸上没什么表情,只是偶尔扶一下眼镜。他的律师开始辩护时,话锋就转了调子。律师承认有些“人情往来”,但坚决否认构成犯罪。他强调倪祥玉对地方经济的贡献,说他牵线引进的项目养活了多少人,说他捐建的学校、修的路都是实实在在的。“功是功,过是过,不能混为一谈。”律师这句话,说得格外响亮。旁听席里传来几声轻微的附和,但很快又沉寂下去。

审判长的问题很犀利,直指要害:“你为公司协调事项,收取费用,是否认为这与你公职身份(或社会影响力)有关?你认为这属于正常咨询劳务报酬,还是利用影响力进行的交易?”倪祥玉沉默了片刻,才开口。他的声音有些沙哑,没了往日台上的洪亮。他承认帮了忙,也收了钱,但他反复强调一个词:“规则范围”。他说自己做的,都是在当时“规则范围”内可行的事,是朋友请托,是劳务报酬,绝非卖权敛财。

这话听着,让人心里不是滋味。什么叫“规则范围”?法律的边界应该是清晰而坚硬的,但在某些人眼里,却成了可以揉捏、可以打擦边球的橡皮泥。他们把权力的影响,悄悄嵌入市场的缝隙里,表面看也许手续齐全,底子里却是利益的勾兑。这种“权力寻租”最可怕的地方,就在于它穿着看似合规的外衣,悄然侵蚀着公平的基石。它让老实按规矩办事的人吃了亏,让投机取巧的人得了势。

庭审进入举证质证环节,枯燥但关键。一份关键的会议纪要显示,某次项目评审会前,倪祥玉曾与负责人“私下交流”。另一份证据是,一家公司获得优惠地价后,其关联公司很快向倪祥玉儿子海外账户汇入了一笔钱。这些线索像散落的珠子,被法律逻辑的线串了起来。倪祥玉的解释开始出现前后矛盾,额头也渗出了细密的汗珠。先前那种笃定的“规则范围”说辞,在环环相扣的证据面前,显得越来越苍白。

休庭的时候,人们议论纷纷。有人说他忘了本,当初也是苦出身,怎么有了地位就昏了头?有人叹息,说这“影响力”真是双刃剑,用好了造福乡里,用歪了害人害己。更多人在思考,倪祥玉的跌落,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吗?那些给他“寻租”机会的土壤,那些看似畅通无阻的“绿色通道”,是不是也值得深究?

法槌再次落下,庭审继续。这场审理,审的不仅是倪祥玉一个人的是非功过,更像一面镜子,照出了一些值得我们警惕的东西。它提醒我们,无论头顶有多少光环,脚下都不能离开法律这条坚实的基线。权力的运行,必须放在阳光底下,关进制度的笼子里。任何试图在“规则范围”上玩花样,将公共影响力兑换为私利的行为,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审视。法庭的庄严,正在于这份不容模糊的清晰。案子还没判,但每个人心里,似乎都有了一杆秤。

推荐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