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成男主糟糠妻后我跑路了
穿成男主糟糠妻后我跑路了
一睁眼,我就知道完蛋了。
脑子里涌进来的记忆,像一盆馊了的隔夜饭,糊了我满脸。我,沉月,二十一世纪好青年,居然穿进了一本古早虐恋小说里,成了那个苦情男主顾长渊的糟糠妻——秦婉。书里怎么写来着?哦,陪他吃糠咽菜,供他读书科考,等他功成名就那天,再被他以“性情木讷、不知风雅”为由休弃,最后凄惨死在破庙里,成了他心头一抹若有若无的白月光,好让他和真爱郡主上演追妻火葬场。
我坐在漏风的土坯房里,摸了摸身上补丁摞补丁的粗布衣裳,又看了眼灶台上那碗照得见人影的稀粥,心里只有一个念头:这剧本,谁爱走谁走,反正我不伺候了。
跑路,必须跑路!而且得趁早。
眼下正是剧情初期,顾长渊还是个穷秀才,天天在隔壁摇头晃脑念“之乎者也”,对我这个“妻”基本无视,除了使唤我干活,就是嫌我粗笨。这倒方便了我。我开始悄悄攒东西。半个窝头,几枚铜板,一块旧布……每样东西都藏得严严实实。我不能像原主那样,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,这风险太大了。我得给自己留后路,这就是最朴素的生存智慧。
白天,我依旧扮演那个沉默寡言的秦婉,劈柴、挑水、煮饭。晚上,就在油灯下琢磨我那拙劣的绣工,盘算着哪件旧衣改改还能穿,哪条小路出村最不容易被人发现。顾长渊偶尔瞥见我点灯费油,还会皱眉头:“女子无才便是德,早些歇息,明日还要劳作。”我低着头应着,心里却翻了个白眼:德不德的我不知道,但我知道没钱没本事,跑出去就得饿死。
机会比我想的来得快。顾长渊要去州府参加一场文会,需要盘缠。他理所当然地看向我,那眼神我懂——该你拿出嫁妆的时候了。原主确实有压箱底的几件银饰,是她娘留下的。书里她掏空了,后来却连药都买不起。
这次,我当着他的面,翻出一个空了一半的小布包,脸上挤出些窘迫:“前些日子娘家人急用,我……我当了一些应急。就剩这些了。”我把几钱碎银和那几件最不起眼的银簪推过去。他眼神明显沉了沉,透着不满和轻视,但终究没说什么,拿了钱走了。
看着他清瘦的背影消失在村口,我长长舒了口气。我知道,他这一去,就会“偶遇”那位活泼娇俏的郡主,开始他命定的姻缘线。而我的时间,不多了。
第二天,村里人发现顾家的门虚掩着,那个总是低眉顺眼的小媳妇秦婉,不见了。一同消失的,还有几件旧衣裳、一点干粮,和我这几个月偷偷攒下的所有家当。我给他们留了封歪歪扭扭的信,就写“缘尽于此,各自安好”。
山风清凉,我走在蜿蜒的小路上,背上的包袱有点沉,心里却前所未有的轻松。什么男主,什么糟糠妻,什么注定悲惨的剧情,都见鬼去吧。我把未来押在自己身上,虽然前路茫茫,但每一步,都是我自己选的。这村外的天地,总该有我一口饭吃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