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州附近300块钱的爱情,邻县低价情感故事
那盏昏黄的路灯
林州往西叁十里有个叫石门沟的地方,我就是在那里认识小芳的。那会儿我刚在县城工地做完活儿,揣着叁百块工钱蹲在路边等班车,她就站在小卖部门口的灯箱旁,影子被拉得老长。
"能借个火不?"她捏着半截皱巴巴的香烟,袖口磨出了毛边。我摸出打火机递过去,火苗蹿起来的瞬间,看见她眼底布满红血丝。后来才知道,她在那家烩面馆打工,一个月挣八百,还要寄回山里给弟弟交学费。
我们常在黄昏见面,她下班后绕到工地后面的土坡找我。有时带两个烧饼,偶尔是半斤猪头肉,最奢侈那次买了瓶橘子汽水,你一口我一口分着喝。她总说等攒够钱就去郑州,听说那儿商场里的电梯会自己动。我说等我结了工钱,带你坐真的电梯。她笑的时候露出虎牙,比晚霞还好看。
记得有回她发烧,我攥着刚领的叁百块站在诊所门口转悠。她撑着伞来找我,衣服都淋湿了:"别乱花钱,喝点姜水就好。"那天我们在候车亭里分食一包方便面,她突然说:"要是永远下雨就好了。"我明白她的意思——只有雨天,她才不用急着回餐馆刷碗。
后来她弟弟考上大学那天,她哭着把录取通知书按在我胸口:"你得帮我。"我盯着她塞过来的叁千块钱,那是我偷摸接私活攒的聘礼。叁个月后她在郑州给我打电话,说电梯确实会自己动,就是容易头晕。
现在每次路过石门沟,还能看见小卖部那个褪色的灯箱。或许每个林州附近300块钱的爱情都像我们这样,称不上轰轰烈烈,却在某个角落真实地发着微光。就像她留给我的那盒火柴,潮了又干,划亮时还能嗅到那年夏天的煤油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