荡娃艳妇
荡娃艳妇
巷子口的老槐树下,总聚着几个摇蒲扇的。张家长李家短的闲话里,时不时会冒出这四个字,压低了声音,却又故意让那调门儿能飘进路过人的耳朵里。说的是谁呢?往往是那条街上新搬来的女人,或是谁家媳妇穿了件鲜亮些的裙子。这词儿像个陈年的痰盂,谁都能往里啐一口,仿佛这么一啐,自家门楣就干净了叁分。
我小时候听不明白,只觉得这词儿带着钩子,能划破人的脸。后来书读得杂了,才咂摸出点别的味儿。这词儿哪是说女人,分明是一面镜子,照出的是说话人心里那点不敢见光的念头,和千百年来压在女人身上那套看不见的规矩。规矩是啥?就是女人得活成一个样儿:低眉,顺眼,走路不闻声,笑要不露齿。但凡你步子迈得大了点,腰杆挺得直了点,笑声脆了点,这顶帽子,说不定就从哪个阴沟里飞出来,不由分说地扣在你头上。
旧时候的戏文里,倒有不少这样的“艳妇”。潘金莲是顶出名的一个。可你细想,她的故事是谁写的?她的罪过是谁定的?无非是男人笔下一滩浓墨,泼出一个满足想象又供人唾骂的符号。真实的血肉,早被那墨迹腌得看不清了。她没得选,她的“荡”,是她唯一能攥住的、一点可怜的主动权,虽然那尽头是万丈深渊。这便牵扯到一个老词儿——“妇道”。这词儿如今不大提了,可它的魂儿还在空气里飘着。它画了个圈,告诉你女人该怎么走,怎么站,怎么活。出了圈,便是“荡”,便是“艳”,便是罪过。
可时代到底是不同了。现在的女人,能读书,能做工,能决定自己的日子。但你说那老槐树下的议论声绝了吗?也没有。它只是换了副模样。一个女人,若是事业成功了,感情生活丰富些,闲话便来了,说她“手段”不凡;若是穿着打扮随性大胆了些,指指点点便跟着来了,说她“目的”不纯。这背后的逻辑,和当年喊“荡娃艳妇”的,其实是同一套:女人,你得安分,你的美和好,得符合我的期待,否则,便是逾矩,便是可疑。
我认识一个姑娘,自己开工作室,活得精彩泼辣。有一回聚餐,几杯酒下肚,她忽然红了眼圈,说老家亲戚至今觉得她“不正经”,就因为叁十岁了还没按部就班地结婚生子,整天“抛头露面”。她笑了笑,那笑里有无奈,也有硬气:“他们说他们的,我活我的。他们嘴里那套‘妇道’,早就是件爬满虱子的旧衣裳,我凭什么还要往身上套?”
这话说得在理。女人的“道”,从来不该是别人规定的窄路。它可以是原野,是大海,是天空,容得下奔跑、遨游和飞翔。忠于自己,活得尽兴而坦荡,这才是最要紧的“道”。那些指摘别人“妇道”有亏的,或许该回头看看,自己心里是不是藏着一座囚禁他人的老旧监牢。
所以啊,再听到类似的词,或许我们可以多想一层。剥开那层侮辱的、轻蔑的外壳,里面裹着的,往往是恐惧——对鲜活生命的恐惧,对不受控制的美的恐惧,对固有秩序可能被打破的恐惧。而真正有力量的女性,早已不屑于去辩驳这壳子。她们用力生活,本身就是对一切陈腐标签最漂亮的回答。那身影,比任何流言都挺拔,也比任何古老的词汇,都更鲜活,更艳光四射。这艳光,不取悦谁,只照亮自己脚下的路。